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新,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方法措施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大大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和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师生群众的新期待,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大大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同时,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翼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
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五)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师生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所在党总支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所在党总支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上年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师生不满意的,分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把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及时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2.党总支书记和其他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至少参加1个所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
3.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处级领导干部,不再进行党员民主评议。
4.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3月3前完成,评议结果(附件2、附件3)于3月7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给党总支秘书李琳。
附属学校党总支
2023年2月14日